機械社區(qū)

 找回密碼
 注冊會員

QQ登錄

只需一步,快速開始

搜索
查看: 2274|回復: 5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相互參股 賬目混亂——中國光伏產業(yè)潛規(guī)則

[復制鏈接]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fā)表于 2013-1-19 10:59:3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天華陽光董事長蘇維利對倪開祿(超日太陽董事長)有影響力,但是沒有決策權。
在過去的一個月內,倪開祿因為將幾乎所有超日股權抵押信托又無法按時償還貸款,使超日陷入易主困境。與此同時,超日太陽第四大股東蘇維利所控制的天華陽光,也因為被指和超日太陽的曖昧買賣關系,卷入漩渦。如今,天華陽光正處于香港上市的關鍵時刻。蘇維利強調,其與超日太陽的關系全部都符合商業(yè)規(guī)則。
與此同時,蘇維利也揭開一段光伏產業(yè)鏈中上下游公司的隱秘共生鏈,雙方在獲得項目、吸引投資和優(yōu)化財報三方面各取所需,構成一個緊密合作團體。這在整個產業(yè)鏈中絕不是孤例。
建廠才有項目:地方保護主義下的合作
天華陽光與當地政府達成一致,由天華陽光拉一家企業(yè)來青海投資產能,這家企業(yè)就是超日太陽
2012年11月,超日太陽宣布以自有資金不超過6691.5萬元向青海錦國興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稱青海錦國興)增資擴股,以取得青海錦國興60%的股權。倪開祿曾表示,這筆投資有助于超日在青海拿到200MW的光伏電站項目。
一位業(yè)內分析師則指,超日太陽此筆投資的真正目的,在于獲得青海錦國興已經在青海建成的廠房,以便超日在河南洛陽和江西九江的產能整體搬遷過去。青海錦國興是青海在光伏產品“供不應求”階段的投資,但廠房建設完畢后行業(yè)已產能過剩,故青海錦國興從未投入真正生產。
鮮為人知的是,這筆交易背后主導方為天華陽光。
各地都有一條“心照不宣”的規(guī)則,即只有在當地落實產能,才能獲得當地電站項目的建設資格。這導致各地涌現(xiàn)出一大批為了拿到路條而草率上馬的“垃圾”產能。
天華陽光是業(yè)內極少的只做下游電站開發(fā)、沒有上游產能的公司,在爭取國內的電站項目過程中,沒有辦法響應地方政府投建產能的要求,成為天華陽光最大的短板。蘇維利承認,為了獲得青海的200MW電站項目,天華陽光與當地政府達成一致,由天華陽光拉一家企業(yè)來青海投資產能,這家企業(yè)就是超日太陽。
但彼時超日已陷入債務危機,超日在河南洛陽、江西九江的產能正處于閑置,故蘇維利就向倪開祿建議,將超日在九江和洛陽的產能搬遷到青海去!奥尻柡途沤浇鼪]有港口,對出口不利,河南和江西兩省光伏發(fā)電市場不大,故把產能留在這兩地意義不大!碧K維利說。
蘇維利透露,倪開祿在回國后,已經去往青海,向當地保證超日不會倒閉。根據蘇維利提供的數據,超日太陽目前的全部產能為400-500MW,一旦青海的200MW項目落實,將為超日帶來十幾億的業(yè)績,占到其總業(yè)績的一半。
相互參股:吸引風險投資
天華陽光也需要一個供貨商合作,增加在購買組件方面的實力
蘇維利曾表示在超日太陽改制時,參股33%。蘇維利解釋,下游企業(yè)對于上游企業(yè)的參股是一個普遍現(xiàn)象,天華陽光不僅參股了超日太陽,還參股了另一家上游企業(yè)巨力新能源。除此之外,東方日升和保定天威都曾經要求天華陽光參股。
上游企業(yè)如此熱衷于下游參股的原因,蘇維利解釋為,是一種吸引投資者的需要。2008年以后,市場就是一個重要的資源,“如果有一個有市場資源的戰(zhàn)略伙伴入股公司,會使上游企業(yè)的投資人心里踏實。”
蘇維利還表示,天華陽光入股超日太陽另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在2007年時,光伏市場還處于供不應求的時代,當時下游企業(yè)向上游購買光伏組件需要全額付款,組件供應商甚至可以隨意調整供貨量和發(fā)貨日期,甚至貨價。所以當時天華陽光也需要一個供貨商作為合作伙伴,增加在購買組件方面的實力。
資產變應收:混亂的財務模式
超日將這些光伏組件的銷售100%記為應收賬款。
上游組件商在與下游電站企業(yè)的合作中所能獲得的最大收益,就是能將電站資產記為銷售收入,蘇維利告訴記者,如果超日重新調整記賬方法,其應收賬款會減少90%。目前,超日方面沒有證實這一觀點。
現(xiàn)任超日總經理張欣宇曾經表示,超日銷售非常少,其90%的組件都用做合作投資和職工電站模式。
超日在海外投資的眾多電站項目,如美國、意大利等,并沒有通過發(fā)改委和商務部的審批。一位業(yè)內分析師透露,之所以超日能不獲得審批而完成電站項目投資,是超日太陽的海外電站投資不是一種資本投資,而是一種貿易投資。操作方法就是用其產品光伏組件做投資。在這種模式下,投資雙方約定,超日太陽的組件不是按照正常銷售渠道輸出,而是用做項目投資。這也導致項目將不按照正常賬期回款,而在該電站項目銷售出去后,才會回款。
在這個案例中,超日即投資方,天華陽光即當地開發(fā)商,兩者在保加利亞30MW項目上的合作就采用了這種模式。蘇維利告訴記者,在保加利亞項目中,天華陽光的作用是為超日太陽服務,其角色是開發(fā)商加工程總包商。
天華陽光將項目土地所有權和開發(fā)權轉給超日,超日付錢給天華陽光。然后天華陽光完成工程建設。
超日角色是投資者和供應商,即這個項目由超日太陽投資擁有,超日太陽又向這個項目提供組件,所以如果完整的來看,在這個項目中,超日太陽是把組件賣給了超日太陽自己。
由于超日在保加利亞當地沒有團隊,其不能完成對當地電站的運營和維護,所以這部分工作由天華陽光完成,這也導致超日要求天華陽光在項目中占30%股份——問題也就在此出現(xiàn)了,如果超日把項目作為長期投資來處理,其供應的光伏組件營業(yè)額就不能被當期確認,而應該做資產處理。并且不能完全做資產處理,因這個項目天華陽光還有30%股權。所以,按照正常財務程序,這個項目中30%的光伏組件資產超日可以確認為銷售收入(應收賬款)。
但是超日被市場視為以組件銷售收入為主營業(yè)務,如果不能確認為銷售收入,其當期業(yè)績就不好看。蘇維利稱,目前超日的做法利用了“實質重于形式”的會計原則。按此會計原則,企業(yè)應當按照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應僅以交易或事項的法律形式為依據實現(xiàn)。也就是說,超日雖然是大股東,但實際并不運營此項目,對資產不控制,對業(yè)務不管理。因此,超日將這些光伏組件的銷售100%記為應收賬款。
對于現(xiàn)在的上游企業(yè)來說,不做下游是死,做的話面臨銷售收入確認問題,非常棘手。
為解決這個問題,蘇維利表示正在探索一種政府基金的新模式。他設想,可以先在行業(yè)內形成一個產業(yè)聯(lián)盟,制造商都進入這個平臺,通過這個基金去投資電站,這樣所有制造商都可以確認銷售收入。他還考慮到,國內電站的收益是3%,遠遠低于國外平均收益15%的水平,所以他希望做一個資產包,其中60%是國外電站,40%是國內電站,這樣使得收益平衡,達到8%的平均值,賣給基金。但也有業(yè)內分析師表示,這種做法涉及到監(jiān)管問題,也牽涉到跨國并購和法律問題。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2#
發(fā)表于 2013-1-19 12:37:50 | 只看該作者
呵呵,圈錢游戲,財務上的事只是攪混水而已,目的決定了結果,看起來紛紛擾擾,只是唱唱過場戲罷了。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3#
發(fā)表于 2013-1-19 12:38:17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后由 東海fyh126 于 2013-1-19 14:07 編輯

{:soso__16984349925490629196_1:}非常富有中國特色的中西合璧,,,,,產能過剩zf應該有責任,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4#
發(fā)表于 2013-1-19 13:00:22 | 只看該作者
{:soso_e116:}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5#
發(fā)表于 2013-1-19 16:22:46 | 只看該作者
都是坑啊,圈錢成功的話能多活兩年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6#
發(fā)表于 2013-1-19 18:47:18 | 只看該作者
投資需謹慎啊各位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回帖 登錄 | 注冊會員

本版積分規(guī)則

小黑屋|手機版|Archiver|機械社區(qū) ( 京ICP備10217105號-1,京ICP證050210號,浙公網安備33038202004372號 )

GMT+8, 2024-11-13 04:19 , Processed in 0.059575 second(s), 19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