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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助工畫錯1處管道圖獲刑3年罰10萬這鍋該他一人背嗎? [打印本頁]

作者: 未來第一站    時間: 2017-8-11 10:24
標題: 助工畫錯1處管道圖獲刑3年罰10萬這鍋該他一人背嗎?
本帖最后由 未來第一站 于 2017-8-10 16:44 編輯 0 Y! ^3 K- q3 V# T6 s4 j( \1 m6 O

$ ~+ S- ?7 l2 ]+ l& h; F只想對我們這些一無時間二無權利的“畫圖工”說句(那誰再催圖,就轉給他看)  n8 w% D! d2 k2 b" T6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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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624272884    時間: 2017-8-11 10:35
沒有領導指示,他敢這么干嘛嗎?教訓深刻啊
作者: 702736    時間: 2017-8-11 10:50
只是助理工程師啊,還有工程師,總工,監(jiān)理,甲方等
作者: 隨便棒棒棒    時間: 2017-8-11 10:59
感覺不穩(wěn)。。。
作者: 挨拍的5    時間: 2017-8-11 11:00
這算什么,還不是屬下背鍋
0 P1 E! W2 B4 x* g% e$ d- E領導怎么不敢催圖了,又不是他負責
作者: 陌上古道    時間: 2017-8-11 11:01
哎,搞設計的,哪個人沒背過鍋!
作者: 鑫森淼炎垚    時間: 2017-8-11 11:07
冤啊!
作者: 周震    時間: 2017-8-11 11:19
不冤,確實是設計沒有考慮清楚。1 k3 B) g( E4 `% Z% R
我們應該慶幸做的是小設備,即使發(fā)生安全事故也是小型的。/ g. ^9 N5 E$ t2 {1 }# _" P+ t

作者: pokerkings    時間: 2017-8-11 11:19
這冤到家了,被資本和強權給QJ了,還得說自己是自愿的!
( g5 s9 c2 a' c. J這樣的情節(jié),除非張有主觀故意性質,否則應該是企業(yè)來承擔責任,在此事故中,張所在的企業(yè)才是主體。4 r. B7 R/ i# A- x1 s
如果要坐牢,應該也是張所在企業(yè)的法人,而不是張。
# G7 F& s, |9 v4 |) D7 X3 t# G這樣的判決,以俺現有的法律知識來看,只有兩種可能,一是法院被買通,張被賣了。6 }+ m2 Y) D- e& d1 h
二是、張及其所屬企業(yè)、法院之間達成默契:由張來李代桃僵,企業(yè)給予經濟補償,法院判決只為平息社會輿論(一切為了GDP),
作者: threetigher    時間: 2017-8-11 11:21
我想知道審核的,批準的人,判了么?
作者: UGAIHAOWY    時間: 2017-8-11 11:39
找的被告就不對路,應該找公司先
作者: 專業(yè)醬油男    時間: 2017-8-11 11:57
明顯背鍋俠,問題背鍋有什么好處不?
作者: 星-星    時間: 2017-8-11 12:35
不會白背,放心
作者: toafy    時間: 2017-8-11 13:54
出了人命,事關重大( D5 w4 _3 C' x1 I9 a; F'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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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個責任背在公司頭上,這個公司基本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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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w: b' m5 y/ _* H3 {4 w9 Y同時可能會牽涉到甲方,權衡利弊" d( `# w) ]$ u* j( V1 K+ e1 ~2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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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該案張某自然首選為背鍋人,  \7 L& o4 t  R2 a6 B9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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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應為其補償所有損失,) S& I% h6 a' C6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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犧牲一人,保全一公司
作者: renxiaolong443    時間: 2017-8-11 14:19
這個判決書不單單是在侮辱大家的智商還是是在踐踏法律,判決引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七十三條 關于”建筑設計單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標準進行設計的,責令改正,處以罰款;造成工程質量事故的,責令停業(yè)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或者吊銷資質證書,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規(guī)定。我反復看都沒看到這個責任是一個助理工程師的或者設計人員的?赡芪业闹巧滩粔蚶斫獠涣酥袊桑。!
作者: 合理扯淡    時間: 2017-8-11 15:05
renxiaolong443 發(fā)表于 2017-8-11 14:19
9 ^9 T. @" Z3 `8 ~& J這個判決書不單單是在侮辱大家的智商還是是在踐踏法律,判決引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七十三條 關 ...

9 y# F5 L, |: }2 x3 D地方政府為了經濟發(fā)展,為了烏紗帽,干這么點事,不過是小菜一碟而已。
作者: bitter007    時間: 2017-8-11 15:35
審核、批準的人呢,一個助工設計不可能負首要責任吧
作者: wxg263    時間: 2017-8-11 15:35
這鍋背的不知道 ,一看就是背鍋的,沒點好處怎么肯
作者: 翱翔天際    時間: 2017-8-11 15:56
還敢自稱工程師嗎
作者: demon_monkey    時間: 2017-8-11 16:39
只是助理工程師啊,還有工程師,總工,監(jiān)理,甲方等
作者: ntliubo    時間: 2017-8-11 16:53
助理工程師,背鍋俠
作者: 懶懶的我們    時間: 2017-8-11 16:58
明顯的背鍋,領導不叫他改,他自己改著玩?這種圖上面審核的人一堆,沒領導示意怎么能通過?再說這圖是不是他改的都不知道。關鍵是出了問題總要有個人來抗。這公司能接這個項目資產肯定不低,公司肯定是不會自己背的,不然立馬得停業(yè)接受罰款了。那就得找個最不重要的人來背鍋了。公司給他1000萬你看他愿不愿意背這鍋。
作者: 漂泊的風    時間: 2017-8-11 18:11
本帖最后由 漂泊的風 于 2017-8-11 18:14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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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都看著不合理,誰都知道有內幕,但還是就這么干了,奇呼怪哉!公平、公正、監(jiān)督何在,水深啊。
作者: xiaobing86203    時間: 2017-8-11 19:58
為什么只有畫圖工受罰,我們現在公司規(guī)定,員工犯重大錯誤,直接主管與經理,受N+1和N+2連帶責任
作者: 韓寒11    時間: 2017-8-11 22:04
不聽領導的話,以后的工作還怎么做
作者: albert.tang    時間: 2017-8-11 23:17
如果有臨時工的話估計這鍋就讓臨時工背了,悲催,誰讓你在最底層呢
作者: W節(jié)奏    時間: 2017-8-12 08:02
是這么黑的了。這次沒有推到臨時工身上。
作者: 南天橫翼    時間: 2017-8-12 10:17
大局為重,張工應該有好處,要不然這種鍋不可能背。
作者: 醉行者123    時間: 2017-8-12 10:21
這也承認?寧愿離職,也不能承認啊,你只是個小兵,就擔負這么大責任,,職位和責任不匹配
作者: zmztx    時間: 2017-8-12 10:32
本帖最后由 zmztx 于 2017-8-12 12:48 編輯 4 @) E1 j0 S  w2 \. Z4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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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顯是冤案4 a2 B* ]1 V, f) T
各個工業(yè)部,對于技術責任都有標準規(guī)定(可以視為法律)
- w5 k7 f. s% {. p: M對于整個設計方案,如果出問題,主要責任由在”批準“一欄簽字的人負責- h+ ]* J& T  G- L
一般責任分為:零件---設計負主要責任;部件---審核負主要責任;整機---批準負主要責任2 }+ {8 c  r( R. U
如果這些沒有人簽字,企業(yè)負責1 e$ U' ]% ]* F8 N' X6 c, a6 E
: n9 p% K1 t$ g6 V
假如被判刑的這位哥們,撕破臉,那這個冤案是可以翻案的
5 O% k/ t) K( C& X* R1 |# o1)上訴到上一級法院
# c7 x/ ^1 z9 I8 f1 X+ }$ o8 g2)提請檢察院抗訴# o8 k; d9 w7 w3 [  p1 x1 _8 W
3)直接告到最高人民法院0 n  [) X' o1 o4 j! e% Y  u" k
4)退一萬步說,這應由企業(yè)法人承擔民事和刑事責任。除非你有主觀故意! k" `$ ?4 w; B' F' o" C* e
前提是,這位助工在這次事故中,到底起了什么作用?要有證據
: X% J# M1 _# B3 y: |% R這位自己的資質,也就是助工證書上是怎么寫的,如果是機械工程師,不該對化工流程負責。
  J# v3 A$ v# ]% L  \. e但是,這些要花錢,要請好律師,等等
& K. V! K$ E( A7 r5 ^當然,如果忍了,那就沒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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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喀秋莎88    時間: 2017-8-12 12:53
這就好比要槍決一個犯人,領導說槍斃他。下邊的士兵開槍打死了犯人。后來發(fā)現,打錯了。之后,士兵被槍斃了。
作者: 海慕之    時間: 2017-8-12 13:55
本帖最后由 海慕之 于 2017-8-12 15:44 編輯
' F5 [5 m. Y: @! Y* P5 d) J
2 q; F7 v% W) @7 P- ~3 |此貼之所以引起如此巨大的反響,原因在于,大家真的從來沒有想過自己畫個圖還可能構成犯罪。
  h+ ]2 z8 F7 C+ ^! B
) x+ N- Q' Z' J4 C% h7 `在此援引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條 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jiān)理單位違反國家規(guī)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5 ?8 B6 k& N0 ]" [& g# V$ k5 p( V2 n* Y) @) e0 f! o
法條表明,成立此罪的條件是:必須有“違反國家規(guī)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的行為,結果上必須要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而且結果的發(fā)生必須與行為有因果關系,主觀上不要求行為人有犯罪故意。
2 }& Z! H; Y. R" F$ T; X$ w9 f' x( o2 s; X) U" d; d# S$ {/ C! [
按此罪的犯罪構成分析來看,一般的設計人員是可能犯此罪的。
) [# x# t1 |! k; h/ Y
6 g4 J7 S7 R) p, T8 {至于這個助理工程師到底應該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我們都不了解案情,不便評論。
8 t2 o! Y( b, e, ?) f: O7 }
2 ~% ]6 H- z& ]5 j+ P9 h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一般的設計失誤或者質量問題,不屬于“違反國家規(guī)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的行為,在國家標準之下的偷工減料則是。所以,國家強制性規(guī)定,就算領導覺得可以突破,你覺得理論上也可以突破,你也一定要守住。# p! J9 A/ q( Z# Q; o3 H) }

作者: 林一丿    時間: 2017-8-12 16:55
長見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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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第15軍軍長    時間: 2017-8-13 21:05
他一個助工就要負責?那校對,審核,批準呢?
作者: Lつkh    時間: 2017-8-13 23:35
替罪羔羊吧,
作者: 一重科技    時間: 2017-8-14 09:18
現在房地產的安全質量問題,也開始追責制了,追責制是個好東西,最起碼,很多人不敢瞎搞了。
作者: jiangsuwanhua    時間: 2017-8-14 09:50
具體的情況旁外人也不清楚,感覺挺冤的
作者: pokerkings    時間: 2017-8-14 10:57
海慕之 發(fā)表于 2017-8-12 13:55
4 w; @$ ]( ~6 ^" _' A1 S* Z; I此貼之所以引起如此巨大的反響,原因在于,大家真的從來沒有想過自己畫個圖還可能構成犯罪。1 e$ j/ ]0 {" ]: b  q1 F6 f

- F% n, i4 c, ^/ ]$ B" y% F在此援引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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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案件的判決依據還有其他的更詳細的法律法規(guī),判決的關鍵點在于“主要責任人”的確定。9 n( L& E$ Y' }4 t  I
比如說,發(fā)生安全事故,如果是企業(yè)安全管理存在明顯制度性問題的,那主要責任人就是企業(yè)法人和主管安全生產的相關人員。
* o8 a# w! n5 t0 p  i如果是突發(fā)性事故,那主要責任人就是事發(fā)時的在崗的安全工作人員。) E) D5 }& P# N/ }' v: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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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重要人身、財產安全的工程制造,按相關行業(yè)的企業(yè)資質認證來說,肯定有嚴格的設計、審核、批準、監(jiān)督包括第三方監(jiān)管等流程,如果不具備這樣的流程管理,那這樣的企業(yè)肯定是要被取消資格的,相關部門也肯定是要打屁股的。樓主說的這個案例中,事故的發(fā)生,是由一連串的管理失誤導致的必然結果,并不是突發(fā)事件,
7 V' N* U& `/ r' [7 W一個助理工程師設計中出現的錯誤,最終導致重大人身安全事故,只能說明這家公司的制度是有問題的,因此主要責任人不應該是負責設計的人員,而是管理人員和法人。

  w" p, ]+ z9 U2 P0 C/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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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慕之    時間: 2017-8-14 11:13
本帖最后由 海慕之 于 2017-8-14 11:58 編輯 ; Y+ E8 X( `( K( R, r6 L- d
蛤蟆要起飛 發(fā)表于 2017-8-14 10:57
* A3 b7 {4 U8 R9 u# c: X* `) N這個案件的判決依據還有其他的更詳細的法律法規(guī),判決的關鍵點在于“主要責任人”的確定。
+ Q/ m4 K0 y. N: M: j  i3 v. [比如說,發(fā)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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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再去仔細看一遍,此罪的主體是“直接責任人”還是你所說的“主要責任人”。: w. A) p; G) k: |! U0 y% F: r
你所說“公司相關制度有問題或者不符合相關規(guī)定”,那個只涉及行政法上的違法和民法上的責任劃分。$ {% H( Y2 X  D% t' ]# W

/ c  J4 s7 Z% @2 H法理上講,如果最終認定實害結果與圖紙設計的錯誤有因果關系,危險源的發(fā)生又是設計者的不合法行為引起的,你又很難要求校對審核的人對設計者制造的危險源有消除的作為義務,審核校對及相關領導的沒有糾正錯誤與結果的發(fā)生沒有因果關系,既然如此,那他們就不能對結果負刑事責任。當然,如果校對審核或者領導唆使這么做的,那么他們要負刑事責任,具體而言是此罪的教唆犯。
. a4 V" ^5 _; p# \8 R2 q# C此罪的犯罪主體不能是單位,只能是自然人,所以單位自然不可能構成此罪。/ @4 T1 x9 j/ P6 ^/ S: ^9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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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民事賠償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承擔后向責任人追償時,要追究設計校對以及相關領導人按份責任。% q" U8 T3 e6 F' j$ N

作者: 阿大    時間: 2017-8-14 18:29
實際情況完全可能是拿著助理的錢,操著總工的心。我敢肯定這個助理頭上根本沒人審核,整個事情都是他自己在負責,不管哪個可能負責任的領導知道了有安全隱患,會為了省兩個錢去擔責任的,上面沒人了這鍋當然得他自己背。
" ]# x. }6 o" Y) I這也提醒了小白們,不知道所以然的情況下,別傻不拉幾的根據自己的想象亂搞!
作者: 承載中發(fā)速    時間: 2017-8-15 10:18
學習了
作者: 愛貓貓    時間: 2017-8-15 12:14
不合理哦,,圖紙校對審核審批的怎么沒有責任?" h7 ], @9 d7 B- E" Y; \+ m+ P7 I9 g
我以前剛畢業(yè)時,畫圖紙,部門經理在審核時,都說過,出了問題,他們審核的人是第一責任人。
作者: jiankang0624131    時間: 2017-8-15 14:11
周震 發(fā)表于 2017-8-11 11:19
7 z, J0 u3 w0 @& q- ^: n2 C# ]不冤,確實是設計沒有考慮清楚。# Z1 B0 Q7 E  c6 A- g6 Z* x: O; U
我們應該慶幸做的是小設備,即使發(fā)生安全事故也是小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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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吧,作為一個助理工程師,即使圖紙是他設計的,但是審核批準的人都沒責任嗎?而且審核批準的應該是主要責任。: }; D, }: L; a' V

作者: 合理扯淡    時間: 2017-8-15 15:57
法律上倒是寫得白紙黑字,但是總覺得哪里不對,總覺得中國人對于責任的追究太粗暴了,誰做的事就是誰負責。但這樣思維真的適合現代社會嗎?4 a0 s* x/ O6 Z3 a8 N! Y6 u
重大的項目的安全問題,必須是以系統(tǒng)來保證的,那么出了問題時,該誰來負責呢?是第一個出錯的人,還是系統(tǒng)的負責人?
/ e3 a: ]( C5 v6 e法律條文中說到的直接責任人,應該是具體做事的人,還是提供系統(tǒng)可靠性保障的管理者?- S, ]' _: n  S; o
簡單的了解了這個事故的處理結果,除了張,其他人的處理都是內部處分、開除、罰款,只有張是追究刑事責任。不確定這樣的判斷是不是合法,但肯定不合理。
作者: userone    時間: 2017-8-15 17:01
圖紙上這么多人簽字,怎么判刑時候就不見了呢?還有,監(jiān)理干嘛去了?
作者: 南天橫翼    時間: 2017-8-15 17:23
海慕之 發(fā)表于 2017-8-12 13:55# S6 `. Y( |8 f  D; ]  z0 t( c
此貼之所以引起如此巨大的反響,原因在于,大家真的從來沒有想過自己畫個圖還可能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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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M6 G4 O- m0 W9 x; I在此援引一 ...

' q% s9 w( O' r9 H) y4 r領導說這么干?還咋辦?明明違背行業(yè)標準的東西,沒法勸領導也就只能這樣了。* y9 Z2 r# Y" s2 P

作者: 海慕之    時間: 2017-8-15 19:18
本帖最后由 海慕之 于 2017-8-15 19:30 編輯
1 X5 v  k, c5 I6 ^/ n. {: p
1 u* y8 n. e9 J) O5 \% `; x3 a大家都在為設計者喊冤,苦逼的機械工程師真心不容易啊
作者: 海慕之    時間: 2017-8-15 19:21
本帖最后由 海慕之 于 2017-8-15 19:49 編輯
# ?  Y+ S; G9 A: O8 S
南天橫翼 發(fā)表于 2017-8-15 17:23
) i5 R3 k  m; ?  `( L領導說這么干?還咋辦?明明違背行業(yè)標準的東西,沒法勸領導也就只能這樣了。

) u5 V/ g0 t( O$ A7 E2 [  D0 q別人怎么樣你掌控不了,有的事情,到底干得干不得,自己心里要有數
作者: 合理扯淡    時間: 2017-8-15 21:13
    不說法律,單說合理與否,2 x& s3 y  A6 q  s. G9 K$ U" W
    拿生產車間來說,如果出現批量報廢,在很多企業(yè),檢驗人員是要與操作人員同等擔責的,甚至在有的企業(yè),當操作人員的工作量較大時,檢驗人員承擔一的責任比重還會大于操作人員,所以說,當你的工作就是糾正別人可能存在的錯誤時,如果沒有能發(fā)現錯誤,那么因此承擔同等責任,也是有合理性的。5 u! \, r' f  @0 t1 j4 ?" N0 u
    這樣的項目工程,相應的法律規(guī)范,工作流程也都是很嚴格的,設計之后的審核、監(jiān)理等環(huán)節(jié),本來其功能就如同車間里的檢驗,集體失職的背后,毫無疑問是系統(tǒng)出現了問題,這個時候,再強調其中個體的作用,弱化系統(tǒng)的功能,確實不合理。
作者: 海慕之    時間: 2017-8-15 21:30
本帖最后由 海慕之 于 2017-8-15 21:51 編輯 - V3 z/ U1 Q; v
合理扯淡 發(fā)表于 2017-8-15 21:135 B3 k3 Z8 Z# P& P' Q$ m
不說法律,單說合理與否," L1 o0 Y1 J% x3 J
    拿生產車間來說,如果出現批量報廢,在很多企業(yè),檢驗人員是要與操作人 ...

: z& i, s" ]! t2 M: b! W  n你說的還是民事責任,而一個行為是不是構成犯罪,有刑法的判斷標準,不要混淆了。
* n) X& A' u1 M9 e犯罪構成的標準比違法違規(guī)要嚴,有些行為是應該追究相關責任,但是達不到追究刑事責任的標準。為什么大家覺得設計師冤,是因為比違法違規(guī)更加嚴格的定罪標準排除了不應該負刑事責任的其他“相關責任人”,造成剩下他一個人“獨自接受審判”的局面。刑事責任的認定是真正的“冤有頭債有主”,對責任主體進行分析(危害行為、危害結果、因果關系、客觀阻卻事由、主觀責任、主管責任阻卻事由),符合這些主客觀的犯罪構成要件方城里犯罪。, r! W0 X" U$ [) H% D
你所謂的“工作職責就是糾正別人的錯誤”并不是刑法上作為義務的來源,因為刑法上作為義務(具體在這里就是糾正設計錯誤,阻斷危險)的來源,只能由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來規(guī)定,公司的崗位職責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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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b1 Z# h, F( Q8 M1 \,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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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合理扯淡    時間: 2017-8-15 21:51
海慕之 發(fā)表于 2017-8-15 21:30% V" J1 ?  {4 S7 i5 m* Y3 @3 b
你說的還是民事責任,而一個行為是不是構成犯罪,有刑法的判斷標準,不要混淆了。
; f8 T+ R& Y- s- G* }犯罪構成的標準比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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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前面也說了,這里只說合理與否。
7 [" U; w5 b% r0 Z" ~- |: d確實俺也沒那么多功夫去了解相關法律, 不知刑法和與此類項目相關的法律中,對于直接責任人、相關責任人的界定,有沒有更加詳細的條文?3 D/ ~( z# Q3 n; p+ F+ L

作者: 海慕之    時間: 2017-8-15 21:59
本帖最后由 海慕之 于 2017-8-15 22:07 編輯
$ S- m% s5 n. r- |& L7 I8 E3 _
合理扯淡 發(fā)表于 2017-8-15 21:519 ^8 N3 P: {* x. q, c6 Z
首先,我前面也說了,這里只說合理與否。* x0 w% a# |$ v) Z1 L* {1 k: {
確實俺也沒那么多功夫去了解相關法律, 不知刑法和與此類項目 ...
7 `& \0 D  `( a
追究其他相關責任人的失職,上升不到刑法里來,在民法里有合理體現。當然,如果你覺得我們國家的刑法和法理不合理,那咱們討論的基礎也就沒有了( e  L: i  t% w. e! R! S

作者: 合理扯淡    時間: 2017-8-15 22:13
海慕之 發(fā)表于 2017-8-15 21:59
+ J; Z6 Y9 z- N- [+ _; J2 i; l追究其他相關責任人的失職,上升不到刑法里來,在民法里有合理體現。當然,如果你覺得我們國家的刑法和法 ...

/ `2 O, d. j2 ]: z      所以說,大伙基本都感覺這樣判決很冤,像極了平時工作中遇到的現狀:企業(yè)管理混亂,一點小問題,甚至平就不是問題的問題,一通踢皮球后,成了大問題,這時候,老板再跳出來大罵“這事兒TMD是誰干的”。最后往往是球落到誰腳下,誰倒霉,參與踢球的人啥事沒有。      感覺這個案例中,這樣的追責思路,至少不適合現在的社會發(fā)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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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海慕之    時間: 2017-8-15 22:33
本帖最后由 海慕之 于 2017-8-15 22:35 編輯 % |' R9 `- y$ J/ p
合理扯淡 發(fā)表于 2017-8-15 22:13
, u, C5 Q# C$ z7 k所以說,大伙基本都感覺這樣判決很冤,像極了平時工作中遇到的現狀:企業(yè)管理混亂,一點小問題,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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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時候,我們覺得冤,是我們的常識判斷和道理有差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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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V' [7 m. N6 D( x& ~道理是這個世界上最講不明白的東西: F/ t$ Z" t  k6 q% H

作者: zll3310737    時間: 2017-8-16 11:05
蛤蟆要起飛 發(fā)表于 2017-8-11 11:19! Y8 M6 t) s8 U& V; V+ l
這冤到家了,被資本和強權給QJ了,還得說自己是自愿的!7 h3 a; m: D7 L7 A; B
這樣的情節(jié),除非張有主觀故意性質,否則應該是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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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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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樂花生    時間: 2017-8-16 20:21
做個設計師不容易,隨時等著背鍋,還可能是法律的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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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藍色格    時間: 2017-8-17 17:03
南天橫翼 發(fā)表于 2017-8-12 10:17! f$ \3 e" K5 ^' I, r7 ?6 N
大局為重,張工應該有好處,要不然這種鍋不可能背。

- d) g6 \( O+ h7 A2 G6 k! P如果是你,給你300萬,一年100萬。這個鍋背不被?哈哈
作者: 南天橫翼    時間: 2017-8-18 09:48
藍色格 發(fā)表于 2017-8-17 17:03
5 d( k  L5 Y/ f* ?) T# j# l, z6 Q如果是你,給你300萬,一年100萬。這個鍋背不被?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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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的話就好好跟公司談,不過要是300W的話有啥不可以呢,跟公司簽協(xié)議,出來后按目前三倍工資照常上班,有啥不可以呢。再說了,一個公司能從政府那里運作到責任背在一個人身上,這公司的后臺還是很硬的,你說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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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454141017    時間: 2017-8-21 20:12
原設計大雨后,溢流管只流出雨水,經改動后,污水也從雨水溢流管流出,可以說是全部流進水溝河流。這不是總師授意能辦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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